很多人在投入餐飲業創業的時候,為避免風險太高,會選擇頂讓經營中的店面。如果雙方誠信交易,那一定是美事一樁,但如果賣方刻意隱滿,可就一場慘痛的經驗了…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看到網路店面頂讓廣告,與原來經營的業者聯繫,該業者當時是承租店面的經營者,偽稱店內的設備及物品均為其所有,店內裝潢及設備係其花200萬元所添購,當事人信以為真,即支付100萬元頂讓店內的物品及經營的權利,過程中並不阻撓當事人與房東聯繫,直到有天當事人遇到房東,談及店內設備及物品大部分都是房東一起出租的,當事才驚覺受騙。
當事人認為這樣的行為非常離譜,因此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提出詐欺告訴,在偵查過程中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與蔡宛青律師經研究後發現,原來的業者明知店內設備及物品大部分均屬原房東所有,其僅有使用之權利,竟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向當事人佯稱其業已支出200 萬元左右購買裝潢及設備,頂讓係包含物品及裝潢云云,致當事人陷於錯誤,而於允諾以100 萬元之代價簽立頂讓契約,該業者已構成詐欺取財罪。該業者隨即遭到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起訴,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有罪。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從事投資經商一定要了解權利義務關係,發展事業過程中常因為專注在事業的擴展,而忽略法律風險,甚至讓自己增加許多麻煩。建議有任何法律問題仍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