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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勞工一定要懂!發生職業災害一定要尋求律師協助,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勞工一定要懂!發生職業災害一定要尋求律師協助,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
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更加重要。
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職業災害,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對象都弄錯了。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個案件,當事人受雇於一家清運公司,主要工作就是駕駛大卡車到客戶的工廠去載送廢棄物,並將廢棄物載送到焚化爐處裡。大卡車載滿廢棄物後,車斗於開車前必須以車上裝置的不織布覆蓋,避免垃圾飛揚,這工作也是當事人的責任之一。
依法律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雇主不但沒有設置,客戶工廠本身也沒有裝設,但當事人為了完成每日工作,還是要冒險於車斗上工作。某日,因為廢棄物太滑,當事人失足摔落而受重傷。事發後,雇主不聞不問,當事人本來是要對雇主提出告訴,經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之後,林亮宇律師分析,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均應採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因此發生職業災害時,不是只有雇主有責任,場所負責人依據實際狀況也可能應該負責任。
本件除了雇主以外,客戶工廠的相關負責人也應該有過失責任,因此建議應一併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開庭過程中雇主認為摔落是因為當事人不小心,客戶工廠則主張,載送廢棄物之工作全部都委外,因此沒有責任。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於偵查中主張當事人摔落是起因於雇主與客戶工廠未設置防護措施,且雇主與客戶工廠均誤解法律規定,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採納,起訴雇主與客戶工廠的相關人員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萬一不幸發生職災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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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出。
成功案例類型:
民事
,
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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