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1
遭人詐欺提供帳號被起訴【詐欺】,一審無罪經檢察官上訴,委由真亮法律事務所律師辯護,終獲【無罪】確定
大多數的人每天都過著自己的生活,安分守己地從事自己的工作,但能想像,某天因為自己被詐欺受財物損失,已經很倒楣了,卻雪上加霜被列為詐欺共犯起訴的慘況嗎?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為生活單純的現役軍人,偶而會線上購物,有一天接獲詐欺集團的電話告知因之前網路購物有12筆重複訂單,要當事人去ATM自動櫃員機操作,先將本身帳戶內的款項提領出來,再存入對方指定之帳戶,當天驚覺是遭詐欺集團詐騙後,便已去警察局報案,本來以為案件就此結束,卻另案遭到檢方起訴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經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認為本案需要了解金流,並要求法院調查對當事人有利證據。林亮宇律師與戴孟婷律師、連冠璋律師共同研究後認為,
仔細檢視檢察官上開提出之證據及待證事實,僅能夠證明告訴人遭詐欺集團詐騙之情節及被告有於上開時間提領詐欺贓款之事實而已,開庭時也成功說服法官,法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詐欺,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當事人無罪。(前情提要:
http://skblawfirm.com/CaseContent.aspx?id=121)
但臺中地檢署提出上訴,當事人再次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在二審過程中,林亮宇律師與戴孟婷律師再次主張,
本件當事人為受害者,案件發生過程與一般詐欺案件完全不同,成功說服法官,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再次判決當事人無罪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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