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雇主佯稱每日約定上班時間為9小時,無情資遣員工之後又不給加班費,經員工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出訴訟,【成功】爭取超過130多萬的加班費與提繳勞工退休金!
小玲和阿得本來在一家製造業任職,因能力很好被大明挖角,大明說因為會給小玲和阿得比較高的薪水,所以每日上班時間是9小時,小玲和阿得因為對法律不瞭解,且信任老闆大明的說法,所以很努力工作,豈料,老闆竟然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要小玲和阿得直接離職,雖有給資遣費,但經過小玲和阿得去詢問律師之後,發現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是8小時,超過雇主就要給加班費,而且勞退提撥也會不足……
雇主經常認為員工不瞭解法律,或是認為員工只會忍氣吞聲,因此常常在勞動關係上以優勢地位予取予求,而員工難道只能被迫接受嗎?林亮宇律師辦理勞資案建經驗豐富,曾擔任法院勞動事件調解委員,並長年擔任多個機關的勞動調解人(委員),對於勞資關係非常熟悉,可以提供最專業的建議。
經小玲和阿得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詳細分析資料後,認為本件老闆大明之的作法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除必須要盡快對老闆發出存證信函,並建議提出訴訟,詳細計算老闆應給付的金額,主張老闆應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薪水),程序上則依照勞動事件法規定,向法院提出勞動調解之聲請。
調解期日,大明委任的律師堅持雙方合意超出一小時沒有加班費,且還有責任制的適用等等,堅持不調解,無奈只能進入訴訟程序,經我方陳述小玲和阿得工作的過程,並說明我方蒐集之證據,證明老闆大明各項違法行為。經過法官審判之後,【成功】爭取超過130多萬的加班費與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動事件法施行後,如何善用調解程序,迅速為員工爭取權益,是所有勞工都要知道的,如果進入訴訟,更應仔細蒐集證據,讓法官可以一目了然;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萬一遇到勞資爭議,務必冷靜面對,切勿衝動行事,求救專業律師,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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