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中
/
简中
/
日本語
/
English
聯絡電話:
(04)2305-9595
≡
關 於 真 亮
專 業 服 務
真 亮 新 聞
法 律 新 知
成 功 案 例
聯 絡 我 們
成 功 案 例
2019/04/24
一時失慮販賣未經商標權人授權之商品,觸犯【商標法犯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緩刑】判決確定!
刑事案件因為涉及到許多抽象的法律概念,一般大眾很難理解,例如「簡易程序」、「通常程序」、「犯罪所得」等,如果沒有相當經驗,很容易迷失在各種不同的程序中,且辯護人【律師】也應評估當事人的情況,給予是否【認罪】之建議。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件違反商標法的案件,當事人一時失慮販賣未經商標權人授權之商品,觸犯【商標法犯罪】遭到地檢署起訴,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及蔡孟翰律師分析後,發現起訴書內認定之「犯罪所得」為某段期間營業總額,但實際販賣侵權商品之金額甚低,另外,也建議當事人盡快與商標權人和解,並於法院審判時【認罪】,由於當事人並無前科,非常有機會爭取到緩刑的判決。
於法院開庭過程中,律師向法官說明「犯罪所得」實際上只有販賣侵權商品之金額,且當事人盡快已經與商標權人和解,成功說服法官與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採納律師的主張,改採【簡易判決處刑】,當事人獲判【緩刑】,全案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刑事訴訟程序有其複雜與多樣性,如果不幸遇到案件,務必要諮詢律師,並探討案件發生的過程,詳細地向法院說明來龍去脈,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
:(
04)2305-9595 /
0975-537895
地 址
:
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網址
:
http://skblawfirm.com/
「一時失慮販賣未經商標權人授權之商品,觸犯【商標權法犯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緩刑】判決確定!
」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
釋出。
成功案例類型:
刑事
,
智慧財產權
成功案例分享:
返回上ㄧ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