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兩岸人民因為有了感情而想結婚,是再自然而不過的,但卻因為面談太過緊張,而遭到懷疑是《假結婚》…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台灣人民透過友人介紹,在大陸地區認識合適的對象,進而相戀而決定結婚,在大陸地區辦理結婚手續之後,以結婚為由要入境台灣時,竟被內政部移民署懷疑意圖「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不但被移送到高雄地檢署偵察,還雪上加霜與介紹的友人一併被列為被告起訴,而違反這項條文將可處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經當事人家屬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認為本案需要讓法官瞭解當事人實際的狀況與前因後果,因此,仔細檢視檢察官提出之證據及待證事實,鉅細靡遺的做成時序表,並補充當事人相處的真實情況,讓法官能夠非常瞭解整個過程的時間先後,證明結婚是真的,只是面談緊張而遭到誤會,絕對沒有《假結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開庭時,林亮宇律師成功說服法官,合議庭法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假結婚》,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當事人均無罪。高雄地檢署也沒有再上訴,全案即告【無罪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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