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想投資賺錢,但也可能因此不慎遭不法之徒利用他人的信任來詐騙財物,不但傷害他人的信任,也讓自己終將身陷牢獄之災。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因為多年友人告知於經營事業時需要金錢周轉,如果同意投資,可以給予獲利之一定比例。當事人看夫妻還有幼子,應該是誠實可靠的,因此同意投資。但該夫妻
竟然利用當事人善良、不瞭解相關公司的弱點,偽造大量的訂單,謊稱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投入資金,導致當事人誤信,於投資後血本無歸。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
林亮宇律師認為本件被告的行為會構成【詐欺取財罪】,於偵察中要求檢察官調查訂單上記載的公司,確認確實沒有這些訂單,因此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起訴】。後續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被告完全沒有彌補之意,於是法官認定【有罪】,將該夫妻二人各判有期徒刑二年確定,並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