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8
二審翻案!分割共有物仍應耐心協調兩造之意願,以達成圓滿的結果。
本所近期承辦一件分割共有物上訴審案件,一審時當事人為被告,但因為誤信居間處裡人的傳話,疏於主張自身的利益,也沒有與其他共有人協調,導致一個很奇怪的結果「想要土地的竟然要變成受補償人而土地更小,不想要土地的竟然要花錢補償他人而取得不想要的土地」,無奈之下只好上訴。
經本所上訴後,林亮宇律師除了在法律上主張當事人無能力、無意願使用系爭土地之外,也協調所有當事人取得共識,最後二審法院採納我方主張,結果是想要土地的得到土地,想脫離共有關係之人,也脫離共有關係,圓滿解決所有共有人數十年來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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