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4
公司經營權移轉,老員工吃裡扒外,還以自己承辦的職務上不法事由作為終止勞動契約原因...
企業經營除了面對瞬息萬變人、事、環境,必須承擔高度風險之外,還可能因為不熟悉法律導致遭到員工反咬一口。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新接手一家公司成為負責人,但是原來的負責人帶著原來員工早已自立門戶,如果正常競爭本屬當然,但是其中一位任職10年的會計竟然以幾年前自身承辦的勞保投保違法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預告工資及資遣費。
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分析,該名會計,一方面任職多年早已知悉投保細節,超過30日的主張期間。二方式還有諸多違法情事,因此認為該名會計之主張並無理由,於訴訟上真亮法律事務所也整理相關證據提出支持我方說法,經法院審理,認同我方主張有理,駁回原告之訴。
很多人都認為法院會保障「弱勢」勞工,不會支持資方,但是真亮法律事務所再次強調,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雇主除努力打拼業務,同時也要關注自身面臨的法律風險,切勿以配運氣方式經營事業,以免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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