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新 知

2019/11/08

雙11購物節檔期盛大登場,如何聰明購物、避免消費糾紛呢?

11月1日起,各大網路平台已陸續祭出各種好康特惠,舉凡「下殺五折」、「限量福袋」、「購物紅包」和「滿千送百再抽現金」等優惠折扣琳瑯滿目,螢幕前的各位朋友,是否也做好萬全準備要清空購物車了呢?
                                                                    
雙11購物節檔期已成為網購業者及廠商衝刺業績的年度盛事,而消費者在面對許多的限時優惠廣告時,卻也更加容易疏忽自身權益,被不肖業者見縫插針,發生消費糾紛,例如:
打開包裹發現瑕疵,店家卻回覆「貨物既出,概不退換」?
下單買名牌服飾,收到的實品卻是仿冒品
商品付款後遲未收到,擔心被詐欺而上網查詢,卻發現網站已不存在?
尚在7天猶豫期期間,但賣方拒絕退貨更換?
 

而針對上述「猶豫期」,真亮小幫手特別提醒您,在網路商城購買物品,屬於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因此,原則上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但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惟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消費爭議層出不窮,真亮小幫手也為您整理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供的資料,若需進一步諮詢律師專業建議,也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
消費爭議處理:https://cpc.ey.gov.tw/Page/5715903B360B653A
Q&A:https://cpc.ey.gov.tw/Page/5C73E80D45D176F0
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真亮法律事務所在此提醒您,網路購物除了要貨比三家,選擇較有信譽之商家,更要瞭解消保法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聰明購物、理性消費!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 04-2305-9595
 0975-537895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網址:http://skblawfirm.com/  

真亮特製2020行事曆,限量出版、免費索取!」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法律新知類型: 民事,訴訟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