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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新法上路,18種民法知識一定要知道!(上)

 自112年1月1日起,國民只要滿18歲為法定正式成年年齡,即將成年的各位一定迫不期待要行使自己的權益,但在使用成年後獲得的權益前,應該先好好認識這些民法知識,以防出現知識誤區,不小心觸犯法律!
 
一. 民法修訂後,民法上成年年齡、男女最低結(訂)婚年齡皆為18歲另外成年後可自行簽訂契約、對他人有侵權行為父母不用連帶負責、父母不在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可以自行決定住所、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婚姻。
 
二. 民法上,依照年齡不同,將行為能力分為3種類型,未滿7歲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滿7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18歲為成年人,所以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須自行承擔民事上的法律責任。
 
三.  成年後,若有有侵權行為時,如車禍糾紛、打架滋事、上網發表不當言論,必須獨自負責
 
四.在簽訂契約時,無論是書面或是口頭約定,只要當事人雙方對於契約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就成立,除法律特別規定,如不動產物權契約應以書面為之。在交付定金後,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可依契約歸責付定金之當事人不返還定金。
 
五.在購買商品後,就算還沒有使用商品,也不可以任意解約。常見的網路購物,是屬”通訊交易”,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享有7日解除權(俗稱鑑賞期),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商品為有期限性、客製化、個人衛生用品等商品,可排除消保法7日解除權。即使商品不適用7日解除權,但有不妨礙消費者在遇到瑕疵商品行使民法其他法規規定可主張之權利。
 
六.簽訂房屋租賃契約須注意:
1確定房東為有權利出租人。2看清楚租賃契約記載將租賃標的、期間、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一切相關費用的負擔費用是否有明確詳細載明。
若租屋時,發現房屋有損壞時,除非契約有另訂定條約外,由出租人負責。但通知房東修繕,對方未在約定期內修理的話,房客可自行修繕,費用可要求房東支付或從租金中扣除。

 

 

資料來源:法務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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