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亮 新 聞

2017/04/26

真亮訊息快遞-20170426第五期

壹、案例分享
勞工退休前,雇主隨意變更投保公司,勞工年資全部都不見?勞工只能自認倒楣?勞資爭議一定要自己花律師費嗎?

勞工退休前,雇主隨意變更投保公司,勞工年資全部都不見?

勞工只能自認倒楣?勞資爭議一定要自己花律師費嗎?
這種情況,雇主會說勞工都知道雇主已經改變,難道勞工只能自認倒楣?
本所要告訴勞工,不要輕易放棄自身權益!
勞工可以主張「現雇主」與「原雇主」法人有「實體同一性」,
合併計算年資,討回屬於自己的「青春」與「權益」……
http://skblawfirm.com/NewsContent.aspx?id=70 (全文詳見附檔圖片及連結)
 
貳、法律新知 (本文刊載於蘋果日報網路即時論壇)
勞動部面對極端問題未能及時因應,再添血汗污名!
文:林亮宇(執業律師、勞資爭議調解人)

今日(106年3月23日)報載,有立法委員質詢勞動部長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第1項第1款四週彈性工時
(也稱四週變形工時);當四週一例一休中的四個休息日全數加班,四個例假又全部集中,勞工可能連續工作24天,並稱這一個條文是「血汗條文」,就實際輔導諸多企業的執業律師而言,有一些想法不吐不快:
一、        四週彈性工時早在民國85年修正時增定,迄今並無太大的改變。
二、        在105年之前,當時勞基法工時為雙週84小時,不管有沒有採取四週彈性工時的行業,勞工可能連續工作幾天?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324/1083561/%E5%8B%9E%E5%8B%95%E9%83%A8%E9%9D%A2%E5%B0%8D%E6%A5%B5%E7%AB%AF%E5%95%8F%E9%A1%8C%E6%9C%AA%E8%83%BD%E5%8F%8A%E6%99%82%E5%9B%A0%E6%87%89%E5%86%8D%E6%B7%BB%E8%A1%80%E6%B1%97%E6%B1%A1%E5%90%8D (全文詳見附檔圖片及連結)
 
參、        活動新聞
本所林亮宇律師及陳思辰律師於106年1月20日受邀至「桃園縣環保局」主講:「地政講堂-地政相關事項解析」。
本次演講主題著重於地政相關事項解析,包含建築物使用執照的介紹、如何看權狀及建物謄本、門牌編釘申請、共有物處分、管理及遺產登記事項等事項…http://skblawfirm.com/NewsContent.aspx?id=94 (全文詳見附檔圖片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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