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亮 新 聞

2017/05/08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於106年5月5日再度受邀至「草屯-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主講:「不可輕忽的個資法」

本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於106年5月5日再度受邀至「草屯-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主講:「不可輕忽的個資法」
我國自民國84年8月11日公布實施「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讓原本僅能透過事後民事求償或刑事懲處方式的個人資料保護,拉到事前的安全管理,以有效降低個人資料受侵害的風險。然該「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範圍以及規範密度,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潮流下,該法在保護個人資料之權益時,仍有捉襟見肘之感。是以,我國再度於民國99年修正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個人資料保護的範圍擴及所有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並且增修整體的管理模式,以保護個人資料。直至最近再度於104年12月31日公布再修正之個資法。均經行政院指定於105年3月15日施行。因此,本次演講主題著重於個資法修正的沿革、個資法規定機關之義務、及相關罰則等內容做講解。

在現今的社會中,隨著科技的變遷發展,資訊得以快速流通,存取也更加容易。但在享受這些便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個資容易外洩、甚至被不當利用的風險。有鑑於個人隱私的侵害容易造成個人隱情極大的威脅,亦難以透過事後回復來彌補。因此,除了上述提到的主講內容,還特別搭配時事新聞一齊討論,獲得與會先進一致好評與熱烈討論。





新聞類型: 演講